我雖有把握這兩年考取初等,並考回西瀛工作存錢,年近五十,仍有望娶一位三十好幾的賢妻,生養一個孩兒。然而現實殘酷,顧此失彼,有了妻兒,便難再好生照料父母,終須取捨。我因鬼神擾亂,成年後再受父母十八年照顧之恩,今當湧泉以報,乃決定不結婚生子,除工作必須外,以照顧父母為主,求好生照顧父母活百二十歲,無疾而終。父母百年之後,我乃專求西方,求老來能夠自在往生,求彌陀早日接引,多餘的壽命,我都不要了。我之最終決斷,當如是奉行!

不婚不淫,獨行修真,除工作外,以照顧父母為主!人生要事唯二:父母、工作!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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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洪忍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