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小至高中唯愛文史,文史成績不錯。大學習法不專,故法科不好。及至研所,回歸文史哲,然傾情一年半之碩論亦未達頂尖,即使我在喜愛之領域,認真鑽研數年,亦未能達頂尖一流,況乎其他。
乃承認,我是中庸二流之材,是中下根之笨蛋。
此後,唯專一技之長,經營十年,或能擠身一流之列。今取公職,而於佛武等萬般皆不再深造,簡單習佛、練武,不再求有什麼高強之成就。唯專一公職。
業餘興趣,今球賽與電玩均膩,乃捨之。從新習新樂子,乃擇從前補習過之書法,然今兼軟硬筆。書法以外,又習口琴。
專一公職,業餘佛武,書法、口琴為樂。
不再追求高強之領域,不再追尋突破性的成就,不再求名列前茅。唯除公職,需取百強,以填故鄉職缺。唯在專業三學下工夫。
欲專一業,全情公職,初等,專攻三學四熟。餘皆捨。